廣東將再整治四條跨界污染河流 整治目標公布
“四河”整治目標
廣佛跨界河流佛山水道2015年底前基本達到Ⅳ類水質,珠江廣州河段2020年底前達到Ⅳ類水質、豐水期達到Ⅲ類水質;
深莞茅洲河2017年底前基本達到Ⅴ類水質,2020年底前基本達到Ⅳ類水質;
汕揭練江綜合污染指數(shù)逐年下降,2020年底前基本達到Ⅴ類水質;
湛茂小東江2015年底前氨氮指標達到Ⅴ類,其余指標達到Ⅳ類,2020年底前全面達到Ⅳ類水質。
淡水河、石馬河兩條跨界河的整治,在省人大長達五年的監(jiān)督和推動下,取得了明顯改觀。昨天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省政府《關于運用淡水河石馬河整治經驗集中推動廣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練江、湛茂小東江等跨市域重污染河流整治工作情況的報告》。廣東將對四條跨界污染河流發(fā)起新的整治攻堅!
會議認為,廣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練江、湛茂小東江(以下簡稱“四河”)是珠江口西岸地區(qū)、珠江口東岸地區(qū)、粵東地區(qū)、粵西地區(qū)目前污染最重的跨市域污染河流,運用淡水河石馬河(以下簡稱“兩河”)污染整治經驗,由省重點推動“四河”污染整治(整治目標見圖表),并以此帶動全省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十分必要和緊迫。
會議要求,省政府要加強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科學謀劃,加大資金和政策支持,要設立欠發(fā)達地區(qū)跨市域重污染河流整治專項資金,推進“四河”污染整治,確保如期實現(xiàn)整治目標。“四河”流域各市要保證整治資金投入,確保工作措施到位,責任落實。省政府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促進“四河”污染整治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整治工作責任制,明確省和“四河”流域各市的整治責任劃分,全面實施“河長制”和責任考核問責制。省和“四河”流域各市要大力推進產業(yè)轉型升級和環(huán);A設施建設,強化監(jiān)管執(zhí)法,有序推進河道整治和生態(tài)修復。
會議強調,推進“四河”污染整治,是全省污染河流新一輪整治的一項重大行動,對推動全省水環(huán)境持續(xù)改善、建設生態(tài)文明廣東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重點督辦“四河”污染整治工作,是省人大常委會今后一段時期監(jiān)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四河”流域各級人大常委會應把此項工作作為同時期監(jiān)督工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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