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公約》締約方外交大會在維也納召開
《核安全公約》締約方外交大會于2月9日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總部奧地利維也納召開!逗税踩s》77個締約方中的71個締約方派政府代表團出席了大會,阿根廷大使拉斐爾·格羅希擔任大會主席。
由來自環(huán)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外交部、國防科工局、國家能源局和中國常駐國際原子能機構代表團等單位的代表組成的中國政府代表團出席了大會。環(huán)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核安全總工程師劉華擔任中國代表團團長。
《核安全公約》是全球核安全領域最重要的國際公約。此次大會的召開是福島核事故后全球核安全體系進行深度調(diào)整的重要標志,得到各締約方的高度關注。大會基于瑞士提出的修約提案,就吸取福島核事故教訓,如何進一步加強全球核安全進行了討論,并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了《維也納核安全宣言》(以下簡稱《宣言》)。
《宣言》是本次外交大會的重要成果,也是《核安全公約》歷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缎浴房隙烁骶喖s方在福島核事故后采取的一系列核安全改進措施,要求通過國際合作進一步提高全球核安全水平;在自愿和激勵性原則的指導下,要求各締約方的新建核電廠滿足《宣言》中提出的安全目標;鼓勵各方充分參照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全標準,有效實施《核安全公約》履約活動!缎浴废蛉澜缯宫F(xiàn)了公約締約方對于核安全的承諾。
《宣言》要求,新建核電廠的設計、選址和建造要能防止調(diào)試和運行過程中發(fā)生事故,一旦發(fā)生事故時要能減輕放射性核素造成場外污染的可能釋放,并避免需要采取長期防護措施和行動的早期放射性釋放或大規(guī)模放射性釋放。對現(xiàn)有核電廠,應在其整個壽期內(nèi)進行定期和經(jīng)常的安全評價,以識別滿足上述目標的安全改進,及時實施合理可行的安全改進行動。
中國全程參與了外交大會籌備期間的一系列活動,與各方廣泛磋商,充分表達中國的立場和觀點,推進各項工作的進程,為外交大會最終達成積極成果做出了重要貢獻。
在本次外交大會上,中國代表團團長劉華就如何加強中國及全球核安全做了重要發(fā)言。劉華表示,中國一貫高度重視核安全,積極落實習近平主席提出的“理性、協(xié)調(diào)、并進”的核安全觀;切實履行《核安全公約》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深入研究和汲取福島核事故的經(jīng)驗教訓,通過開展綜合安全檢查、制定《核安全規(guī)劃》、推動《核安全法》立法以及發(fā)布《核安全文化政策聲明》等一系列工作,促使核安全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中國主張任何提高核安全的措施必須內(nèi)涵清晰,合理可行;中國支持在各方最大共識的基礎上,協(xié)商一致,形成富有成效的大會成果,向國際社會表明各締約方團結一致、致力于不斷提高核安全水平的信心和決心。中國代表團的發(fā)言得到各締約方高度贊同。
《宣言》要求,從2017年公約第七次審議會議開始,各締約方將對本國執(zhí)行《宣言》的情況進行報告,提交大會審議。我國將繼續(xù)切實履行公約義務,對內(nèi)促進我國核安全水平進一步提升,對外展現(xiàn)我負責任大國形象,推動中國和全球核能事業(yè)安全、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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