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檸:不踐行垃圾分類的行為是可恥的
在公眾熱切討論垃圾分類之時,日本的例子一再被提及。凡在日本居住生活過的外國人,無不對其垃圾分類制度印象深刻。那是一項務須嚴肅應對的作業(yè),絲毫不亞于養(yǎng)家糊口的工作。自己的工作,節(jié)奏有張有弛。松弛時候,不妨從容應對,大可不必較真。但茲事體大,如不嚴格照規(guī)程分類操作、按規(guī)定時間扔到指定地點的話,面臨罰款事小,在以住宅團地為單位的區(qū)域社會,落下個“不履行垃圾分類”的名聲,是非常不名譽的事情。在以每個個體基于社會通識之上的道德倫理約束為存在基礎的所謂“恥感文化”共同體社會,沒有比榮譽、面子更重要的了。
十二年前,我被當時就職的日企派往東京常駐,住在公司提供的“社宅”,公寓小區(qū)位于東京都內的某生活區(qū),建在一個高坡上,綠樹掩映,靜謐優(yōu)雅。入住頭一天,作為公寓管理員的日本大嬸交給我一打文件,并一一解釋,基本上是各類契約文本,水、電、煤氣等,有的讓我簽字。其中有一個A4大小的透明塑料壓膜板,上面有文字說明和彩色漫畫圖示。大嬸特別花10多分鐘向我這個外國人詳細說明其內容。原來這是一張垃圾分類操作規(guī)程:生活垃圾分幾類、每一類包括哪些、廢棄時的處理標準、各類垃圾的收集時間,包括違章操作的后果、罰則等等,可謂不厭其詳。臨走時,大嬸帶我來到團地一隅的垃圾間的門前,告知自動門號碼鎖的密碼及哪一類垃圾該放的位置等要領。我以前多少也聽說過日本垃圾分類的事,但沒想到竟如此繁瑣,繁瑣到了不亞于一項正經(jīng)工作的程度,天生懼怕事務性勞動的我不禁心生厭倦,對那張說明板的事也沒太在意。好在那時單身,吃飯基本在外,生活垃圾的產(chǎn)出量有限。有時一周不扔垃圾,也沒覺得有什么不便。但不久,麻煩還是來了。有時是扔的時間不對,垃圾被原封不動地退回來。翌日下班回家,見門前擱著我的垃圾袋,門上貼張條子:“×××先生:此類垃圾按規(guī)定應于星期 ×的×點至×點做廢棄處理,煩請屆時再行處理為盼”云云,后面署管理員的名字。有時候,分類錯誤,被退回要求重新分類。神奇的是,管理員每次都能憑垃圾袋里的蛛絲馬跡(諸如一個寫有名址的信封等),準確地鎖定“犯罪嫌疑人”,迅速“完璧歸趙”。
在一個紳士淑女的社會,文明既是一種現(xiàn)實的文化享受,也意味著某種“溫柔的壓力”。如是兩三回,下次在超市再碰見正領著孩子購物的風姿綽約的大嬸,真恨不得找個地縫鉆進去。除了一個勁地賠不是外,心里琢磨著下次要給人家買點什么禮物“表示一下”——— 我真真感到不踐行(或踐行得不徹底)垃圾分類是可恥的。
于是我開始認真研究垃圾分類操作規(guī)程。原來一般家庭生活垃圾分6類:一般垃圾(菜葉、雞骨、魚刺等)、資源垃圾(瓶罐、金屬、紙張等)、容器包裝 (塑制飲料瓶等)、粗大垃圾(自行車、被臥、家具等)、再利用垃圾(家電等)及其它;收集時間,有的是每周3次,有的為1次,而有的則需電話預約;有的垃圾處理需向業(yè)者付費。舉例說,譬如一盒吸過的香煙,當垃圾處理至少需要三個工序:透明塑膜為塑料垃圾,去掉塑膜的包裝盒為紙張垃圾,而煙頭則歸入可燃垃圾。對老舊的家電產(chǎn)品,日本鼓勵產(chǎn)品更新、再利用。但處理者需向回收業(yè)者支付再利用費和收集搬運費,方可按差價換新或做廢棄處理。
上世紀50年代中期,日本迎來持續(xù)20年之久的經(jīng)濟高增長時期,國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帶來了生活方式的劇變,從大量生產(chǎn),到大量消費、大量廢棄,日本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垃圾產(chǎn)出國,城市垃圾處理問題曾是一大難題。以東京都內為例,1971年,每天有5000輛以上的垃圾收集車經(jīng)過市區(qū),把7 成左右的生活垃圾運往江東區(qū)的垃圾處理廠,出口、填海、焚燒,引發(fā)了惡臭、蚊蠅叢生、交通阻塞和垃圾火災等社會問題,一時間,日本列島被稱為“二噁英大國 ”。乃至美濃部知事任上,不得不打響一場曠日持久的“垃圾戰(zhàn)爭”。
痛定思痛,日本找到的應對城市垃圾問題的鑰匙是垃圾分類制度。實施20年來,其實績有目共睹:從“二噁英大國”成為“零垃圾國度”。而垃圾分類制度能被驚人徹底地實施,除立法要素外,與日本國民以不踐行垃圾分類為恥的道德自我約束的確是分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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