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審議《河南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草案)》
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河南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草案)》
近年來,霧霾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熱點,為治霾、為治污,我省一直在努力。在昨天舉行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河南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再次接受審議。
“區(qū)”別治污,聯(lián)網(wǎng)“天眼”鎖定排污大戶,露天燒烤配油煙凈化器……一批新規(guī)擬上陣,對抗污染物排放。與以往相比,此次減污環(huán)保條例堪稱嚴厲:未安裝可聯(lián)網(wǎng)自動監(jiān)控設施的重點排污單位,擬罰款10萬元;用暗管、滲井排污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24小時自動監(jiān)控“盯”住排污大戶
給排污大戶裝自動監(jiān)控設施,與環(huán)保部門聯(lián)網(wǎng),行不行?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的地方提出想法!稐l例(草案)》采納此想法。若違反此規(guī)定,由縣級以上環(huán)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拒絕燃煤鍋爐,誰裝可被處20萬罰款
今年2月,鄭州市首次對主要污染源定量發(fā)布,其中,燃煤以41%的比例成為制造霧霾的“禍首”。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在歷時3個月意見征求中發(fā)現(xiàn),我省城市燃煤鍋爐和其他燃煤設施較多,工藝落后,用煤質量差,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硫和煙塵。特別是冬季,容易造成灰霾或濃霧。
對此,法制委員會在《條例(草案)》中增加了“城市大氣污染控制區(qū)域應當淘汰燃煤鍋爐和其他燃煤設施,或者進行清潔能源改造”。違反此規(guī)定,將被責令拆除。
如果企業(yè)沒有按照規(guī)定配套建設除塵、脫硫、脫硝等設施的,環(huán)保部門責令限期建設,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建設配套設施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責令停業(yè)、關閉。
偷排污者可追究刑責
與第一次接受審議時相比,此次《條例(草案)》加重了處罰力度。如,排污單位超標排放,由縣級以上政府環(huán)保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處上一年度應交納排污費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上一年度排污量無法計算的,按照環(huán)境影響評價批復的排污量計算。
據(jù)了解,目前,排污單位每年交納的排污費與排污濃度、排污總量相關,“這個處罰相當嚴厲,數(shù)額也不低。”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
另外,《條例(草案)》還引入刑罰:排污單位通過暗管、滲井高壓灌注等逃避監(jiān)管的方式排污的,構成犯罪的,其單位主要負責人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水污染治理河流污染取締49家企業(yè)
昨日召開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四次會議上,副省長張維寧向會議做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況專項報告——
2012年,全省地表水水質級別為重度污染,淺層地下水水質較差,中深層地下水局部區(qū)域受到一定污染;海河流域重度污染、黃河流域輕度污染……
2011年至2012年,我省先后對分屬淮河、海河、黃河流域的13條河流實施環(huán)境綜合整治,累計取締重污染企業(yè)49家。
經(jīng)過治理,淮河流域由中度污染變?yōu)檩p度污染,長江流域由輕度污染變?yōu)榱己?大、中型水庫水質總體較好;城市飲用水水源達標率為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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