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征揚塵費順時應勢
廣東省佛山市環(huán)保局計劃出臺《佛山市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征收管理試行辦法》,日前公開向社會征詢意見。其中提出,佛山將對符合條件的施工工地征收揚塵排污費,擬定每4千克揚塵征收0.6元。
有人戲言,快速發(fā)展的大中小城市成了“大工地”。很多地方的分析結果都表明,工地揚塵是造成顆粒物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相比機動車等污染來說,揚塵污染是有很多方法可用的。如硬化施工路面、設置圍墻和防塵網、沖洗物料運輸車輛等,都能減輕揚塵污染。
其實,工地并不是控制不住揚塵,而是不愿意控制揚塵。在工地野蠻施工成常態(tài)的背景下,征收高額的揚塵費或可促進施工單位減少揚塵排放。以遼寧省大連市為例,開征揚塵排污費后,有超過85%的施工單位自覺采取了圍擋、灑水、噴淋等措施。從上海、江蘇、河南、云南等地多個城市開征揚塵費的成效看,效果還是很明顯的。
開征揚塵費是一種新思路、新方向。其實,很多職能部門都要求施工單位有效控制城市揚塵污染。在一些地方法規(guī)中,明確提出施工車輛出入施工現場的覆蓋和沖洗程度。如運送散裝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必須采用密閉方式,不得高空拋擲、揚撒等。但由于違法的成本太低,揚塵污染依然屢禁不止。因此,需要轉換一種思路,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并用。
佛山規(guī)定,揚塵費用由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交納。建設單位除繳納揚塵排污費外,還必須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工地揚塵控制措施費用。
其實,征收揚塵排污費不是目的,也并不是說只要繳了揚塵費,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排污。從實踐看,施工單位達到揚塵措施管理標準的項目越多,揚塵排污費就繳得越少;全部達標,可以不繳。反過來,達標項目越少,不僅要繳納揚塵排污費,還要接受處罰。
佛山開征揚塵費,細節(jié)還應仔細再打磨。正如社會學者鄭渝川所言,通過經濟手段調節(jié)揚塵等污染排放,確是一種有效的激勵方式。但要讓激勵得以成立,需要更加嚴密的制度推演、核算。
具體到開征揚塵費中,一是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管、考核誰”的標準建立考核獎懲制度。對管理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明顯的行政主管部門,政府應給予通報表揚;對問題突出、行動遲緩、整改不力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惡劣影響的,由紀檢監(jiān)察機關進行行政問責。
二是對揚塵污染治理不力的施工單位及開發(fā)商,除加倍征收高額揚塵費外,還應該依法列入建設單位“黑名單”,限制或取消其在轄區(qū)的施工資格,甚至報請有關部門降低其施工資質。
三是揚塵費的征收應當納入到公開、透明的公共決策程序軌道之內。如積極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作用,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實現全民監(jiān)督,從而使揚塵費征收管理精細化、標準化、規(guī)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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