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箭”不應成“雞毛
“拿著雞毛當令箭”是人們對某些人小題大做、拉大旗作虎皮現象的一種諷喻,此種不良風氣人們深惡痛絕,無疑當予以譴責。但反過來說,如果“令箭”成了無人執(zhí)行的“雞毛”,那恐怕也不行。
2007年12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被群眾簡稱為“限塑令”。
“限塑令”的初衷非常明確,就是為了限制和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
然而,近十年時光過去,“限塑”的令箭卻未能阻擋住“白色污染”的浪潮。這些年,無論城市還是鄉(xiāng)村,塑料購物袋依然是人們日常生活中離不開的物件。君不見,當下只要購物,大部分小商小販基本都會向消費者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酒店餐飲行業(yè)借“光盤行動”的口號,用于打包、但有償使用的塑料袋、塑料盒也大行其道。大型超市、商場在“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的政策紅利下,趁機名正言順地賺了一把。不僅如此,隨著快遞、外賣等新型業(yè)態(tài)的出現由此產生大量包裝垃圾,也使得“白色污染”呈現有增無減的趨勢。
很顯然,塑料購物袋不減反增的趨勢,已經對本就不堪重負的環(huán)境造成了雪上加霜的污染與危害。
“限塑”這一令箭效果不理想,無疑值得反思。這說明我們在政策制定過程中還缺乏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和充分的論證,使得“令箭”在執(zhí)行過程中失去了應有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塑料購物袋屢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從政府層面來講,存在宣傳引導公眾、研發(fā)替代產品、執(zhí)法查處監(jiān)管均跟進不夠的問題。其中,源頭控制不力、替代產品的研發(fā)沒有跟上是直接原因。畢竟,公眾對方便實用購物袋的需求是剛性的,忽略這一不可逆轉的需求,一味禁止,結果只能事與愿違。
其次,從公眾層面來講,一些老百姓的環(huán)境意識不夠,對“白色污染”可能造成的嚴重危害認識不足,在追求方便快捷生活習慣意識的支配下,缺乏環(huán)境保護從我做起、從點滴做起的自律意識。
再次,對相關的企業(yè)、商家而言,一些經營者社會責任感缺失、對政府的禁令配合不力,尤其是在相關部門缺乏強有力監(jiān)管的情況下,自我約束力較差。
需要指出的是,要真正解決“白色污染”的問題,各級政府要積極發(fā)揮主導作用,國家和地方政府要共同發(fā)力,疏堵結合、綜合施策。應加大執(zhí)法力度和市場巡查力度,規(guī)范經營范圍。整合監(jiān)管機構,明確權責,確定“限塑令”的主要負責部門,從而形成多部門多管齊下、通力合作的強力整治態(tài)勢。最后,應切實加大科研投入,盡快研發(fā)生產出可降解的替代制品,并使之普及。這樣,公眾可以隨時使用上既方便、又環(huán)保的替代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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