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生活垃圾實行“4+2”分類標準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采用“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單獨分類。5月20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了新聞發(fā)布會,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黨組書記、廳長王立業(yè),省司法廳副廳長、新聞發(fā)言人李云濤,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副廳長級監(jiān)察專員武玉祥,省商務廳二級巡視員田保民,太原市副市長張齊山,就《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 “《管理規(guī)定》”)進行深入解讀并回答記者提問。
6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將強化垃圾分類處理的全流程體系建設,建立 “前端+末端”垃圾分類處理模式,創(chuàng)新垃圾收集辦法,推進垃圾焚燒廠等設施建設,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tǒng),促進垃圾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處理。
《管理規(guī)定》于2020年4月13日經省人民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豆芾硪(guī)定》共7章34條,分為總則、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分類處理、保障機制、法律責任和附則。
“《管理規(guī)定》適用范圍在國家要求11個設區(qū)市的基礎上,結合山西省實際,擴大到11個縣級市城市建成區(qū)。我們的總體目標是:經過不懈努力,基本實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處理全覆蓋,廚余垃圾全處理,其他垃圾全焚燒、零填埋,從根本上解決生活垃圾由甲地變乙地、地上變地下、把今天的污染留給明天的問題。從生活垃圾前端分類投放、中端定時定點不落地收集轉運、末端機械化智能分揀以及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各個環(huán)節(jié),全方位進行了規(guī)范。”王立業(yè)介紹說。
分類采用“四分法”
在分類投放環(huán)節(jié),按照簡便、快捷的要求,《管理規(guī)定》明確,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采用 “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同時,要求對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進行單獨分類。
明確提出取消城市主要街道、公共場所分散設置的垃圾桶,實行定時定點收集、不落地管理;要求收運單位使用專用車輛密閉運輸,不得混裝、混運;對于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采取自行運輸、提前預約或者定時定點的方式進行收集。同時,提出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網格化管理制度。
在分類處理環(huán)節(jié),按照整體化設計、一體化推進、園區(qū)化承載的原則,有害垃圾由危險廢物處置單位進行處置、可回收物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單位進行處理、廚余垃圾由專業(yè)處理單位進行資源化利用、其他垃圾由焚燒處理單位進行焚燒。同時,提出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單位應當配套建設先進的機械化、智能化垃圾分揀設施,實現末端精準分揀。鼓勵住宅小區(qū)、家庭廚房、餐飲場所等在生活垃圾收集和處理中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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